代重要子公司联洋石化(控股)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通过大陆地区转投资公司亚东石化(上海)有限公司与远纺工业(上海) 有限公司合并案

1.事实发生日:自民国111/10/14至民国111/10/14
2.本次新增(减少)投资方式:
本公司重要子公司联洋石化(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8.65%之大陆转投资公司
亚东石化(上海)有限公司拟与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办理合并。合并后
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为存续公司,亚东石化(上海)有限公司为消灭公司。
3.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本案系合并案,故不适用。
4.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公司名称:
亚东石化(上海)有限公司
5.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收资本额:
美金241,310仟元
6.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本次拟新增资本额:

7.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主要营业项目:
PTA生产、销售
8.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师意见型态:
无保留意见
9.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权益总额:
人民币753,433仟元
10.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损益金额:
人民币-278,808仟元
11.迄目前为止,对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际投资金额:
美金92,886仟元
12.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交易相对人:
(1)亚东石化(上海)有限公司
(2)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与公司之关系:
(1)亚东石化(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重要子公司联洋石化(控股)
有限公司持股38.65%之大陆转投资公司。
(2)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其他关系人。
13.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
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为实现敏捷管理、降本增效。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无。
14.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
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15.处分利益(或损失):
不适用
16.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交付或付款条件:不适用
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合并基准日暂订为111年12月31日
17.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决策单位:联洋石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按上海新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倪薇注册会计师出具之
换股比例合理性意见书。
18.经纪人:
不适用
19.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
为实现敏捷管理,降本增效。
20.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21.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2.董事会通过日期:
联洋石化(控股)有限公司:民国111年10月14日
23.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联洋石化(控股)有限公司:不适用,该公司未设置监察人或审计委员会。
24.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
美金281,636仟元
25.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99.21%
26.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总资产之比率:
37.82%
27.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率:
68.45%
28.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
美金272,386仟元
29.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96.07%
30.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率:
36.63%
31.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率:
66.29%
32.最近三年度认列投资大陆损益金额:
108年度:新台币-59,850仟元
109年度:新台币-1,210,461仟元
110年度:新台币-152,595仟元
33.最近三年度获利汇回金额:
108年度:0
109年度:0
110年度:0
34.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35.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海新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6.会计师姓名:
倪薇
37.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14000000201801300243
38.其他叙明事项:
本公司透过联洋石化(控股)有限公司对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之间接持股比例
于合并案后将变更为9.97%。合并基准日暂订为1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