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处分高雄市小港区中林子段土地相关事宜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小港区中林子段1099-6及1099-7地号二笔土地。
2.事实发生日:112/3/7~112/3/7
3.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土地:面积23,177平方公尺,核算为 7,011.04坪。
(2)交易总金额:新台币1,052,000仟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对人:富民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与公司之关系:其他关系人。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1)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活化资产。
(2)前次移转之所有人:远东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三方互为其他关系人。
(4)前次移转价格:150,840仟元。
(5)前次取得日期:93年10月。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约新台币720,000仟元。
8.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1)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依买卖契约书付款条件。
(2)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9.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议价。
(2)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业经112年3月7日董事会决议通过。
10.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1)戴德梁行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新台币1,044,645仟元。
(2)宏邦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新台币1,037,635仟元。
11.专业估价师姓名:
(1)戴德梁行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蔡家和。
(2)宏邦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林睿明。
12.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1)蔡家和:(94)北市估字第000080号。
(2)林睿明:(96)北市估字第000110号。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6.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7.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18.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19.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0.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21.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活化资产实现资产增值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3.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4.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2年3月7日
25.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2年3月6日
26.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否
27.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8.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