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解除经理人竞业禁止之限制

1.董事会决议日:113/06/12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总经理-蔡锡津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兼任他营利事业之经理人,或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之业务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经理人职务之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总经理-蔡锡津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远东联石化(扬州)有限公司董事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江苏省仪征市亚东路8号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化工产品(乙二醇、二乙二醇、三乙二醇、环氧乙烷)及专用化学产品之生产及销售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经理人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