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常会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7/03/19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7/06/08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长沙街一段20号 (国军英雄馆)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本公司106年度营业报告书
2.本公司106年度财务报告
3.监察人查核106年度决算表册报告书
4.本公司106年度董事及监察人酬劳与员工酬劳报告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106年度决算表册
2.本公司106年度盈余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条文
2.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部分条文案
3.修正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4.修正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5.修正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部分条文案
6.改选董事(含独立董事)案
7.解除公司法第209条有关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有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7/04/10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7/06/08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向本公司就本次(107年)股东常会提出议案,惟依法各股东之提案以一项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标点符号不得超过三百字,否则该项提案将不予列入。凡符合提案资格欲办理之股东,应将书面提案注明股东户号及姓名或名称并盖妥原留印鉴后,于107年4月03起至107年4月12日止之期间内,寄(送)达本公司股务代理人亚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86号3楼),信封请加注『股东会提案函件』,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