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解除经理人竞业禁止之限制
1.董事会决议日:104/06/09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总经理:蔡锡津
副总经理:彭淑玫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兼任他营利事业之经理人,或自营或为他人经营 同类之业务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经理人职务之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总经理:蔡锡津
副总经理:彭淑玫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蔡锡津:远东联石化(扬州)有限公司、通达气体工业(扬州)有限公司董事
彭淑玫:远东联石化(扬州)有限公司、通达气体工业(扬州)有限公司董事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远东联石化(扬州)有限公司:扬州仪征市亚东路8号
通达气体工业(扬州)有限公司:扬州仪征市亚东路8号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远东联石化(扬州)有限公司:化工产品(人纤级乙二醇、工业级乙二醇、 二乙二醇、三乙二醇、环氧乙烷)的生产销售
通达气体工业(扬州)有限公司:从事乙烯低温储罐项目的建设及租赁 和气体生产及销售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