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依修正后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规定办理公告
1. 事实发生日:103/05/12
2. 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 远东联石化(扬州)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为本公司间接持股50%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8582455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 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 39338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39338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 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联贷案之目的所为之背书保证
3. 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 0
4. 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 2886365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 -96554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俟远东联石化(扬州)有限公司解除银行联贷额度
(2)日期: 俟远东联石化(扬州)有限公司解除银行联贷额度之日
6. 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7164909
7.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0240196
8.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59.70
9.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22.90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美金对台币汇率: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