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间接对大陆投资案

1.事实发生日:2013/3/15
2.本次新增(减少)投资方式:
增资100%持股子公司OUCC (BERMUDA) HOLDING LIMITED再转投资亚东石化(扬州)有限公司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不适用
交易总金额:美金20,000仟元
4.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公司名称: 亚东石化(扬州)有限公司
5.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收资本额: 美金40,000仟元
6.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本次拟新增资本额: 美金20,000仟元
7.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主要营业项目: 乙醇胺及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等之产销业务
8.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师意见型态: 正常
9.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净值: 人民币140,563仟元
10.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损益金额: 税后亏损人民币66,799仟元
11.迄目前为止,对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际投资金额: 美金40,000仟元
12.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交易相对人:亚东石化(扬州)有限公司 与公司之关系:本公司间接持股100%之公司
13.交易相对人为实质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 之所有人(含与公司及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移转日期及金额:
原因:透过100%转投资第三地区之子公司再投资亚东石化(扬州)有限公司
前次移转所有人数据:不适用
14.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实质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 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15.处分利益(或损失): 不适用
16.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现金交付
17.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不适用
本次交易决策单位:本公司董事会
18.经纪人: 无
19.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 改善亚东石化(扬州)有限公司财务结构并充实其营运资金
20.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21.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2.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2013年3月15日
23.监察人承认日期: 民国2013年3月15日
24.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美金235,886仟元
25.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82.04%
26.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总资产之比率: 39.78%
27.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率: 46.20%
28.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 美金129,886仟元(折新台币约3,771,889仟元)
29.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42.59%
30.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率: 20.65%
31.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率:23.98%
32.最近三年度认列投资大陆损益金额:
101年度:亏损新台币608,358仟元
100年度:新台币560,122仟元
99年度:新台币914,857仟元
33.最近三年度获利汇回金额:
101年度:无
100年度:无
99年度:无
34.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35.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