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依修正后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办理公告

1.事实发生日:101/08/29
2.背书保证余额达该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书保证之公司名称:东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为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3)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原因: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之目的所为之背书保证
(4)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 7,549,509
(5)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6)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65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57,30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650,000
(9)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无
(1)被背书保证之公司名称:PACIFIC PETROCHEMICAL (HOLDING) LTD.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为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3)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原因: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之目的所为之背书保证
(4)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7,549,509
(5)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6)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3,145,8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274,913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3,145,800
(9)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之目的所为之背书保证
(1)被背书保证之公司名称:OUCC (BERMUDA) HOLDING LTD.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为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3)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原因: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之目的所为之背书保证
(4)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7,549,509
(5)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6)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4,194,4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2,303,924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4,194,400
(9)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之目的所为之背书保证
(1)被背书保证之公司名称:亚东石化(扬州)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为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3)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原因: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之目的所为之背书保证
(4)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7,549,509
(5)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6)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299,6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299,600
(9)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之目的所为之背书保证
2.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5,099,018
3.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8,289,800
3.迄事实发生日为止,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54.90
4.其它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