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解除本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1.股东会决议日:2012/06/05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徐旭东-董事长、席家宜-副董事长、 郭佳辉-董事、吴高山-董事。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投资或经营其它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的公司之行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视实际状况填列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郭佳辉-董事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亚东石化(扬州)公司董事。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亚东石化(扬州)公司:江苏省扬州仪征市长江路88号。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乙醇胺、碳酸乙烯酯、脂肪醇聚氧乙烯醚、 聚乙二醇、聚乙二醇单甲醚等产销业务。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它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