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OUCC(BERMUDA) HOLDING LTD.公告对单一企业资金贷与余额符合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款及第三款

1. 事实发生日:2012/01/18
2. 接受资金贷与之:
(1). 公司名称:亚东石化(扬州)有限公司
(2). 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亚东石化(扬州)有限公司为OUCC(BERMUDA)HOLDING LTD. 100%持股子公司
(3). 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2,257,890
(4). 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1,315,464
(5). 本次新增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449,475
(6). 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之资金贷与:否
(7). 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1,764,939
(8). 本次新增资金贷与之原因:为该公司营运周转所需
3. 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 内容:无
(2). 价值(仟元):0
4. 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 资本(仟元):1,296,802
(2). 累积盈亏金额(仟元):0
5. 计息方式: 无
6. 还款之:
(1). 条件:到期一次还款
(2). 日期:2013/01/18前
7.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2,382,218
8.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15.80
9. 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 金融机构
10. 其它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