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 12 / 23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解除经理人竞业禁止

1.董事会决议日:98/12/23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总经理:郭佳辉
副总经理:潘永昆、彭淑玫、蔡镇江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兼任他营利事业之经理人,或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经理人职务之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
总经理:郭佳辉
副总经理:潘永昆、彭淑玫、蔡镇江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郭佳辉:亚东石化(扬州)公司董事
潘永昆:亚东石化(扬州)公司董事
蔡镇江:亚东石化(扬州)公司董事
彭淑玫:亚东石化(扬州)公司总经理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江苏省扬州仪征市长江路88号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乙醇胺、碳酸乙烯酯、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聚乙二醇、聚乙二醇单甲醚等产销业务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经理人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