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長沙街一段20號 (國軍英雄館)。
4.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財務報告
三、監察人查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
二、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0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建議議案,惟依法各股東 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 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請將書面提案註明股 東戶號及姓名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99年3月31日起至99年4月9日 止之期間內,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6號3樓),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