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3 / 19

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常会

1.董事会决议日期: 108/03/19
2.股东会召开日期: 108/06/11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长沙街一段20号 (国军英雄馆)
4.召集事由:
(1) 报告事项:
A. 本公司107年度营业报告书
B. 本公司107年度财务报告
C. 审计委员会查核107年度决算表册报告书
D. 本公司107年度董事酬劳与员工酬劳报告
E. 修订「道德行为准则」及「诚信经营守则」报告
(2) 承认事项:
A. 本公司107年度决算表册
B. 本公司107年度盈余分配案
(3) 讨论及选举事项:
A. 修正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里程序」部分条文案
B. 修正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C. 修正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4) 其他议案: 无
(5) 临时动议: 无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 108/04/13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 108/06/11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向本公司就本次(108年)股东常会提出议案,惟依法各股东之提案以一项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标点符号不得超过三百字,否则该项提案将不予列入。凡符合提案资格欲办理之股东,应将书面提案注明股东户号及姓名或名称并盖妥原留印鉴后,于108年4月06日起至108年4月15日止之期间内,寄(送)达本公司股务代理人亚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86号3楼),信封请加注『股东会提案函件』,逾期恕不受理。